关于开展我院2022-2023学年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送暖”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落实“保证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要求,经学院研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送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提前告知
请各系组织宣传,对确经奖助学金帮扶后仍存在难以维持学习生活的同学(诸如孤儿、烈士子女等)告知此项政策。
(二)个人申请
学生了解政策后应主动提出申请、提交佐证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并报学生所在系初审,期间辅导员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三)各系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
各系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材料初审并进行认真调研了解后出具审核意见(系书记签字,盖系章),于11月29日前将学生申报表、汇总表(excel)及系部意见(签字盖章)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汇总并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材料复审,并汇总提请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由财务处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
二、缴纳学费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原则上学生应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之后申请“助学送暖”补助。
三、确因特殊困难无法筹集学费的学生,指导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暨助学贷款渠道入学。
四、其他极特殊情况,一事一议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