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的宣传活动。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本次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宣传宪法精神,汽车工程系开展了宪法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宪法精神主要分为四个方面:1.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2.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3.改革开放的精神。4.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宪法的精神是保证每一个人的权利,同时保证每一个人的义务。宪法保证社会的安定繁荣,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宪法日当天,我系无课学生齐聚报告厅观看宪法解读小知识,了解宪法的产生、法律地位、适用范围及与我们息息相关的联系,增强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
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关絮为学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让大学生意识到合法权益是受保护的,增强了大学生法律意识,清楚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对大学生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宪法学习活动调动了广大学生参与学习宪法的热情,提升了普法活动的广度与深度,有效提升大学生群体的社会参与度,树立积极的法治观,达到了普及宪法知识,传递法治精神的目标。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